秦安縣興旺塑業有限責任公司:
社會信用代碼:916205223161504190
地址: 秦安縣西川鎮川口村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張貴德
我局于 2018年6月21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從事廢舊塑料生產作業,無任何污染防治設施,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污染。
以上事實,有現場檢查筆錄、調查詢問筆錄和現場照片 等證據為憑。 本機關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依據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第六款 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生產線電源予以查封。查封(扣押)期限為 30 日(時間從 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檢測或技術鑒定的時間。查封期限不包括檢測或技術鑒定的時間。查封設施、設備存放于 你廠生產車間內,在此期間,你(單位)不得擅自損毀封條、變更查封狀態或者啟用已查封的設施、設備。
如你(單位)對本行政強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秦安縣人民政府或者天水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秦安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秦安縣環境保護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