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控措施。施工期配備灑水車一輛,對施工現場進行灑水抑塵。本項目施工過程中做到施工工作場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沖洗。項目周界外濃度最高點處粉塵可以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標準限值,燃油機械尾氣對區域環境空氣影響也得到降低。 2.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設置臨時沉淀池,對現場施工廢水進行收集沉淀后循環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員洗漱廢水就地潑灑降塵。運營期礦山開采抑塵用水全部蒸發損耗,生活洗漱廢水潑灑降塵,辦公生活區修建旱廁,糞便定期清掏,作為農肥。 3.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施工期噪聲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標準要求。運營期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區標準限值要求。 4.安全合理處置固體廢物。施工場地內設置垃圾桶,對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集中收集,由環衛部門統一進行處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現場建臨時垃圾堆放場,定期組織統一清運至當地環衛部門指定的垃圾填埋場處置。運營期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礦山開采設備運至周邊維修廠進行維修,故無廢礦物油產生。 5.做好生態保護措施。施工期結束后及時對施工跡地進行平整,清除建筑垃圾;運營期間嚴禁在項目區域外活動,不得隨意增加臨時占地;按照“邊開采,邊恢復”對礦山進行生態恢復;閉礦期對工程占地區域進行土地平整,將露天采區剝離的表層土壤全部用于平整后場地的土地復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