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索 引 號 | tssswj/2023-00023 | 發布機構 | 天水市水務局 | 公開日期 | 2023-09-14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水利、水務 | 失效日期 | ||
| 體裁分類 | 服務對象 | ||||
| 公開范圍 | 公開 | 主 題 詞 | |||
| 著錄日期 | 生效日期 | ||||
| 組配分類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索引號: | tssswj/2023-00023 |
|---|---|
| 發布機構: | 天水市水務局 |
| 公開日期: | 2023-09-14 |
| 主題分類: | 水利、水務 |
| 公開范圍: | 公開 |
| 著錄日期: | |
| 組配分類: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天水市水務局關于張家川縣連五鄉2023年以工代賑示范工程馬咀橋梁工程洪水影響評價審批的通知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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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水務局關于張家川縣連五鄉2023年以工代賑示范工程馬咀橋梁工程洪水影響評價審批的通知
天市水發〔2023〕237號
張家川縣連五鄉人民政府:
你單位上報的《關于上報張家川縣連五鄉2023年中央財政以工代賑示范項目工程馬咀橋梁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審批的申請》(張連政發〔2023〕110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河道管理條例》和《甘肅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我局對該項目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審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見。會后,報告編制單位對《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經專家組復核,修改后的《防洪評價報告》基本滿足要求。經研究,形成最終審查意見(見附件),并同意項目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決定準予張家川縣連五鄉2023年以工代賑示范工程馬咀橋梁工程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行政許可。
建設項目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年內開工建設,并嚴格按照《防洪評價報告》審批內容實施,如建設方案發生重大變更,需重新編制《防洪評價報告》重新審批,逾期須重新履行行政許可手續。
天水市水務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張家川縣連五鄉2023年以工代賑示范工程馬咀橋梁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審查意見.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