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索 引 號 | tssswj/2024-00019 | 發布機構 | 天水市水務局 | 公開日期 | 2024-04-01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水利、水務 | 失效日期 | ||
| 體裁分類 | 服務對象 | ||||
| 公開范圍 | 公開 | 主 題 詞 | |||
| 著錄日期 | 生效日期 | ||||
| 組配分類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索引號: | tssswj/2024-00019 |
|---|---|
| 發布機構: | 天水市水務局 |
| 公開日期: | 2024-04-01 |
| 主題分類: | 水利、水務 |
| 公開范圍: | 公開 |
| 著錄日期: | |
| 組配分類: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天水市水務局關于武山縣燕兒屲提灌建設工程防洪影響分析及整改報告審查意見的通知
天水市水務局關于武山縣燕兒屲提灌建設工程防洪影響分析及整改報告審查意見的通知
天市水發〔2024〕28號
武山縣水利發展有限公司:
你單位上報的《關于武山縣燕兒屲提灌建設工程防洪評價審查的報告》(武水發司發〔2024〕2號)收悉。武山縣燕兒屲提灌建設工程在未履行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水行政許可手續的情況下開工建設,目前已基本完成主體工程建設。你單位應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有關法律法規,2024年1月27日,天水市水務局在武山縣組織召開了《武山縣燕兒屲提灌建設工程防洪影響分析及整改報告》(以下簡稱:《整改報告》)技術審查會,參加會議的有武山縣水務局、武山縣水利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天水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單位)、首輔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報告編制單位)及相關專家。經現場踏勘,聽取了項目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報告編制單位的匯報,與會專家對《整改報告》進行了認真評審,并提出了修改意見。會后,報告編制單位對《整改報告》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經專家組復核,修改后的《整改報告》基本滿足要求,并形成了審查意見(見附件),現予以印發。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中,要嚴格落實審查意見中提出的要求和措施,并積極整改到位,接受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確保河道行洪安全和工程安全。武山縣水務局應及時組織安排整改驗收工作,依法依規嚴格驗收標準和程序,規范驗收資料,并將驗收結果于2024年6月底前報市水務局備案。
天水市水務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武山縣燕兒屲提灌建設工程防洪影響分析及整改報告審查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有關法律法規,2024年1月27日,天水市水務局在武山縣組織召開了《武山縣燕兒屲提灌建設工程防洪影響分析及整改報告》(以下簡稱:《整改報告》)技術審查會,參加會議的有武山縣水務局、武山縣水利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天水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單位)、首輔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報告編制單位)及相關專家。經現場踏勘,聽取了建設單位、報告編制單位的匯報,與會專家對《整改報告》進行了認真審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見。會后,報告編制單位對《整改報告》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經專家組復核,修改后的《整改報告》基本滿足要求。形成如下審查意見:
一、工程基本概況。武山縣燕兒屲提灌建設工程項目位于武山高樓鎮漳河流域,渠首引水樞紐橫跨漳河。主要包括溢流壩、進水沖砂閘、護岸堤防組成。溢流壩、泄洪沖砂閘軸線與河道垂直,進水閘后接引水渠。通過溢流壩穩定河床,抬高水位,有利于沖砂引水,確保進水閘引水流量,減少泥沙入渠。
溢流壩布置于主河床,壩段長41.5m,過水凈寬40.9m,靠左岸為0.6m溢流邊墻,壩體為鋼筋砼殼體溢流壩,壩頂曲線為平頂堰型式,壩體采用表層鋼筋混凝土內填C20細粒砼砌塊石,底寬7.0m,頂寬1.13m,高6.6m,壩基高程1643.30m,壩頂高程1649.90m,表層C25鋼筋混凝土厚0.6m,壩后設8.00m長鋼筋砼消力池,C25鋼筋混凝土底板厚0.5m,下游設鉛絲石籠。擬選水源取水口位于高樓鎮大大溝村下游約700m處。壩址左岸橫坐標X=3848147.891,縱坐標Y=469010.545,右岸橫坐標X=3848177.945,縱坐標Y=469028.040。
二、基本同意武山縣燕兒屲提灌建設工程項目涉及的渠首引水樞紐的防洪評價標準為10年一遇,設計洪水洪峰流量為590m3/s,對應的洪水位為1652.95m。
三、基本同意《整改報告》壅水高度、壅水長度計算成果。武山縣燕兒屲提灌工程渠首引水樞紐建設后,10年一遇洪水時壅水高度為1.44m,壅水長度為197m。
四、基本同意沖刷深度計算。當發生10年一遇洪峰流量為590m3/s時,溢流壩經計算,抗滑、抗傾穩定均滿足《混凝土重力壩設計規范》(SL319-2005)中抗滑穩定安全系數Kc≥1.05的規定,抗傾穩定安全系數K0≥1.15的規定。溢流壩下游消力池經以上計算,設計洪水位時最大沖刷深度6.32m,設計中設計洪水位時最大沖刷深度6.59m,對應壩基高程為1643.43m。原初設中溢流壩設計基底高程為1643.30m,高于本次復核結果,所以滿足沖刷要求。
五、原則同意對左右岸線堤防頂高程及堤防基礎沖刷復核成果。經復核由于本工程的建設,溢流壩在河道內擠占過水面積,10年一遇設計洪水標準下壅水高度1.44m,導致渠首溢流壩上游197m范圍內兩岸的堤防高度不滿足行洪要求。經復核由于本工程的建設,當發生10年一遇洪峰流量為590m3/s時,武山縣燕兒屲渠首各斷面處最大沖刷深度在1.36m-1.71m之間,經查閱相關資料,此段堤防設計基礎埋深為2.0m以上,該處的堤防基礎埋深滿足10年一遇的沖刷要求。
六、基本同意防洪影響分析綜合評價內容。
七、原則同意對第三人水事權益的處理意見。涉及第三人水事權益問題由建設單位負責并協商解決。
八、原則同意存在問題與整改措施。
1.存在的問題
(1)建設單位在未履行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開工建設,目前已基本完成主體工程建設。
(2)溢流壩在河道內擠占過水面積,10年一遇設計洪水標準下壅水高度1.44m,導致渠首溢流壩上游197m范圍內兩岸的堤防高度不滿足行洪要求。
(3)壩址上游河道內有土料堆積,影響河道面貌和行洪安全。
(4)壩址下游50米處,因工程施工需要對原堤防造成了破壞。
2.整改措施
(1)建設單位應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學習,提高法治意識,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2)對渠首溢流壩上游197m范圍內不滿足行洪要求兩岸的堤防,盡快按照初設對堤防高度進行加高以滿足防洪要求。
(3)施工結束后,應徹底清除棄土棄渣,及時拆除阻水建筑物和臨時設施,恢復河道原貌,并由河道主管部門驗收。
(4)對破壞段堤防,施工結束后按照原堤防設計盡快進行修復,并由河道主管部門驗收。
九、建設單位應接受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