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索 引 號 | tssswj/2024-00081 | 發布機構 | 天水市水務局 | 公開日期 | 2024-12-03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水利、水務 | 失效日期 | ||
| 體裁分類 | 服務對象 | ||||
| 公開范圍 | 公開 | 主 題 詞 | |||
| 著錄日期 | 生效日期 | ||||
| 組配分類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索引號: | tssswj/2024-00081 |
|---|---|
| 發布機構: | 天水市水務局 |
| 公開日期: | 2024-12-03 |
| 主題分類: | 水利、水務 |
| 公開范圍: | 公開 |
| 著錄日期: | |
| 組配分類: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天水市水務局關于甘肅省小隴山林區黃河流域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等工程洪水影響評價審批的通知
天水市水務局關于甘肅省小隴山林區黃河流域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等工程洪水影響評價審批的通知
天市水發〔2024〕137號
甘肅省小隴山林業保護中心:
你單位上報的《關于審批甘肅省小隴山林區黃河流域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的請示函》(甘隴林防函字〔2024〕28號)《關于審批秦嶺西麓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的請示函》(甘隴林防函字〔2024〕29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河道管理條例》和《甘肅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我局對甘肅省小隴山林區黃河流域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等工程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審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見。會后,報告編制單位對《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經專家組復核,修改后的《防洪評價報告》基本滿足要求。經研究,形成最終審查意見(見附件),并同意項目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決定準予甘肅省小隴山林區黃河流域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秦嶺西麓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行政許可。
建設項目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年內開工建設,并嚴格按照《防洪評價報告》審批內容實施,如建設方案發生重大變更,需重新編制《防洪評價報告》重新審批,逾期須重新履行行政許可手續。
附件:1.甘肅省小隴山林區黃河流域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審查意見
2.秦嶺西麓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審查意見
天水市水務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
甘肅省小隴山林區黃河流域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審查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天水市水務局組織召開了《甘肅省小隴山林區黃河流域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以下簡稱:《防洪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會,參加會議的有天水市麥積區水務局、甘肅省小隴山林業保護中心(建設單位)、天水金思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設計單位)、天水睿博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報告編制單位)及相關專家。經現場踏勘,聽取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報告編制單位的匯報,與會專家對《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認真審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見。會后,報告編制單位對《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經專家組復核,修改后的《防洪評價報告》基本滿足要求。審查意見如下:
一、甘肅省小隴山林區黃河流域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的建設,可提高防火道路的通達性,提升火情巡護監控能力,確保短時間到達火場、實施有效撲防,對完善小隴山森林防火體系,切實保障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積極意義,同意該工程建設。
二、同意《防洪評價報告》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位置及建設方案。擬建項目涉及紅崖河支流杜家溝、花廟河支流鐵爐子溝、花廟河支流窄峽子溝、白家河支流王家溝、交川河支流上陽溝。
其中麥積區利橋鎮百花林場杜家溝臨河道路300m,臨河道路K0+300段至K0+600段起始坐標為X=3798815.771,Y=35623353.477,終點坐標為X=3798516.593,Y=35623364.252,道路路基寬度4.0m,其中路面寬度3.0m,兩側各0.5m寬天然砂礫路肩,路面結構為15cm厚天然砂礫面層,設計洪水頻率為15年一遇;涉河橋涵2處,與洪水主流方向夾角為90°。主體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蓋板涵,橋涵跨徑2m,橋涵長7m,凈空高度1.8m。蓋板涵進出口均采用八字墻形式,K0+575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798561.391,Y=35623353.536;K1+300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797851.548,Y=35623531.339。
麥積區黨川鎮黨川林場鐵爐子溝涉河橋涵3處,與洪水主流方向夾角為90°。主體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蓋板涵,橋涵跨徑4m,橋涵長5.5m,凈空高度2.3~3.3m。蓋板涵進出口均采用八字墻形式,K0+950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808458.467,Y=35610279.764;K1+050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808528.557,Y=35610267.587;K1+150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808682.658,Y=35610262.805。
麥積區黨川鎮黨川林場窄峽子溝涉河橋涵2處,與洪水主流方向夾角為90°。主體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蓋板涵,橋涵跨徑4m,橋涵長4.5m,凈空高度2.3m,蓋板涵進出口均采用八字墻形式,K0+186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806638.912,Y=35602730.576;K0+565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806732.514,Y=35602393.014。
麥積區黨川鎮觀音林場涉河橋涵2處,與洪水主流方向夾角為90°。主體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蓋板涵,橋涵跨徑2m,橋涵長7m,凈空高度2.5m,蓋板涵進出口均采用八字墻形式,K4+600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783596.828,Y=35591517.751;K4+940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5591766.525,Y=3783735.769。
麥積區東岔鎮立遠林場涉河橋涵2處,與洪水主流方向夾角為90°。主體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蓋板涵,橋涵跨徑4m,橋涵長4.5m,凈空高度2~2.3m,蓋板涵進出口均采用八字墻形式,K4+115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808413.083,Y=35633310.558;K4+721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808316.056,Y=35633269.015。
三、同意該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按15年一遇防洪標準設防。百花林場杜家溝斷面處15年一遇洪峰流量為12m3/s,臨河道路K0+300段至K0+600段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519.12m~1557.10m,K0+575橋涵處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556.03m,K1+300橋涵處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586.31m;黨川林場鐵爐子溝斷面處15年一遇洪峰流量為31m3/s,K0+950橋涵處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942.51m,K1+050橋涵處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958.51m,K1+150橋涵處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977.51m;黨川林場窄峽子溝斷面處15年一遇洪峰流量為22m3/s,K0+186橋涵處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618.49m,K0+565橋涵處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648.49m;觀音林場王家溝斷面處15年一遇洪峰流量為27m3/s,K4+600橋涵處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594.87m,K4+940橋涵處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549.87m;立遠林場上陽溝斷面處15年一遇洪峰流量為26m3/s,K4+115橋涵處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895.85m,K4+721橋涵處相應設計洪水位為1926.34m。各溝道橋涵均為單跨。
四、基本同意橋涵下弦高程復核成果。在15年一遇設計洪水位下,百花林場杜家溝K0+575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556.68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557.30m,富余0.62m;百花林場杜家溝K1+300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586.96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587.70m,富余0.74m。
黨川林場鐵爐子溝K0+950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943.16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944.30m,富余1.14m;黨川林場鐵爐子溝K1+050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959.16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961.30m,富余2.14m;黨川林場鐵爐子溝K1+150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978.16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979.30m,富余1.14m。
黨川林場窄峽子溝K0+186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619.14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620.30m,富余1.16m;黨川林場窄峽子溝K0+565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649.14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650.30m,富余1.16m。
觀音林場王家溝K4+600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595.52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596.50m,富余0.98m;觀音林場王家溝K4+940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550.52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551.50m,富余0.98m。
立遠林場上陽溝K4+115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896.50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897.60m,富余1.10m;立遠林場上陽溝K4+721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926.99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927.80m,富余0.81m。
故橋涵設計最低下弦高程高于行洪要求的下弦高程,橋涵滿足行洪安全的要求。
五、原則同意沖刷深度及橋梁墩(臺)基礎高程計算成果。由于各橋涵為一跨跨越河溝,河道內無橋墩,并且跨越處涵底均使用C25砼鋪砌40cm以上,因此橋涵處底部不考慮沖刷影響。
六、基本同意《防洪評價報告》提出的防洪綜合評價、防治與補救措施及結論與建議內容。
七、基本同意《防洪評價報告》對第三人合法水事權益影響分析評價。
八、依據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建設項目不得占用(影響)防洪搶險通道,施工期確需占用,工程竣工后應按原功能恢復或采取“等效代替”措施,此期間發生的防洪搶險責任由建設單位承擔。
九、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施工前,建設單位應主動向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項目建設批準文件、施工組織設計,提交施工(包括臨時工程)是否占用河灘地等施工方案,協商同意后方可組織施工。
十、工程所在溝道屬山區性河流,發生洪水時,洪峰陡漲陡跌,汛期河道內嚴禁堆放施工機具及雜物等,以免影響行洪。如確需在汛期施工時,建設單位應按《甘肅省水利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涉河非防洪建設項目施工度汛方案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水辦防發〔2020〕21號),編制《度汛方案》,報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許可后方可施工。
十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天水市麥積區水務局負責工程監督管理。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拆除、清除河道內臨時設施及工程棄土棄渣等阻礙行洪的障礙物,并恢復河道(堤防)原貌,確保河道暢通和行洪安全。
十二、按照《水利部關于加強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號)要求,建設單位在項目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前30日內應申請防洪專項驗收,未經專項驗收,該項目不得投入運行。
附件2
秦嶺西麓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審查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天水市水務局組織召開了《秦嶺西麓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以下簡稱:《防洪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會,參加會議的有天水市麥積區水務局、甘肅省小隴山林業保護中心(建設單位)、天水金思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設計單位)、天水睿博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報告編制單位)及相關專家。經現場踏勘,聽取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報告編制單位的匯報,與會專家對《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認真審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見。會后,報告編制單位對《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經專家組復核,修改后的《防洪評價報告》基本滿足要求。審查意見如下:
一、秦嶺西麓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的建設,可提高防火道路的通達性,提升火情巡護監控能力,確保短時間到達火場、實施有效撲防,對完善小隴山森林防火體系,切實保障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積極意義,同意該工程建設。
二、同意《防洪評價報告》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位置及建設方案。擬建項目涉及東岔河支流樺林溝,其中臨河道路100m,起始坐標為X=3801672.155,Y=35636693.875,終點坐標為X=3801629.364,Y=35636779.931,道路路基寬度4.0m,路面寬度3m,兩側各0.5m寬天然砂礫路肩,路面結構為15cm厚天然砂礫面層,設計洪水頻率為15年一遇。涉河橋涵2個,與洪水主流方向夾角為90°,主體結構采用1-4m鋼筋混凝土蓋板涵,橋涵跨徑4m,長6m,底板厚40cm以上,臺寬90cm,涵洞凈空2.0m。蓋板涵進出口均采用八字墻形式。K1+235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801629.364,Y=35636779.931;K1+295處橋涵中心坐標為X=3801622.094,Y=35636852.628。
三、同意該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工程按15年一遇防洪標準設防,相應洪峰流量26m3/s,設計洪水位1527.67m~1561.76m。
四、基本同意橋涵下弦高程復核成果。在15年一遇設計洪水位下,K1+235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531.05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531.90m,在滿足橋下凈空0.5m后,富余0.82m;K1+295處橋涵滿足防洪要求的下弦高程1539.45m,下弦最低設計高程1540.30m,在滿足橋下凈空0.5m后,富余0.82m;故橋涵設計最低下弦高程高于行洪要求的下弦高程,橋涵滿足行洪安全的要求。
五、原則同意沖刷深度及橋梁墩(臺)基礎高程計算成果。由于各橋涵為一跨跨越河溝,河道內無橋墩,并且跨越處涵底均使用C25砼鋪砌40cm以上,因此橋涵處底部不考慮沖刷影響。
六、基本同意《防洪評價報告》提出的防洪綜合評價、防治與補救措施及結論與建議內容。
七、基本同意《防洪評價報告》對第三人合法水事權益影響分析評價。
八、依據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建設項目不得占用(影響)防洪搶險通道,施工期確需占用,工程竣工后應按原功能恢復或采取“等效代替”措施,此期間發生的防洪搶險責任由建設單位承擔。
九、涉河道路及跨河橋涵施工前,建設單位應主動向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項目建設批準文件、施工組織設計,提交施工(包括臨時工程)是否占用河灘地等施工方案,協商同意后方可組織施工。
十、工程所在樺林溝屬山區性河流,發生洪水時,洪峰陡漲陡跌,汛期河道內嚴禁堆放施工機具及雜物等,以免影響行洪。如確需在汛期施工時,建設單位應按《甘肅省水利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涉河非防洪建設項目施工度汛方案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水辦防發〔2020〕21號),編制《度汛方案》,報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許可后方可施工。
十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天水市麥積區水務局負責工程監督管理。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拆除、清除河道內臨時設施及工程棄土棄渣等阻礙行洪的障礙物,并恢復河道(堤防)原貌,確保河道暢通和行洪安全。
十二、按照《水利部關于加強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號)要求,建設單位在項目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前30日內應申請防洪專項驗收,未經專項驗收,該項目不得投入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