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索 引 號 | tssswj/2025-00053 | 發布機構 | 天水市水務局 | 公開日期 | 2025-08-22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水利、水務 | 失效日期 | ||
| 體裁分類 | 服務對象 | ||||
| 公開范圍 | 公開 | 主 題 詞 | |||
| 著錄日期 | 生效日期 | ||||
| 組配分類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索引號: | tssswj/2025-00053 |
|---|---|
| 發布機構: | 天水市水務局 |
| 公開日期: | 2025-08-22 |
| 主題分類: | 水利、水務 |
| 公開范圍: | 公開 |
| 著錄日期: | |
| 組配分類: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天水市水務局關于天水市麥積區花牛南山蘋果產業區灌溉設施建設項目水源工程洪水影響評價審批的通知
天水市水務局關于天水市麥積區花牛南山蘋果產業區灌溉設施建設項目水源工程洪水影響評價審批的通知
天市水發〔2025〕79號
天水市麥積區城鄉供水服務中心:
你單位上報的《關于申請審查麥積區花牛南山蘋果產業區灌溉設施項目水源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的請示》(天麥供水發〔2025〕38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河道管理條例》和《甘肅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我局對天水市麥積區花牛南山蘋果產業區灌溉設施建設項目水源工程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審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見。會后,報告編制單位對《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修改完善,經專家組復核,修改后的《防洪評價報告》基本滿足要求。經研究,形成最終審查意見(見附件),并同意工程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決定準予天水市麥積區花牛南山蘋果產業區灌溉設施建設項目水源工程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行政許可。
建設工程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三年內開工建設,并嚴格按照《防洪評價報告》審批內容實施,如建設方案發生重大變更,需重新編制《防洪評價報告》,重新審批,逾期須重新履行行政許可手續。
附件:天水市麥積區花牛南山蘋果產業區灌溉設施建設項目水源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審查意見
天水市水務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天水市麥積區花牛南山蘋果產業區灌溉設施建設項目水源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審查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天水市水務局在麥積區組織召開了《天水市麥積區花牛南山蘋果產業區灌溉設施建設項目水源工程防洪評價報告》(以下簡稱:《防洪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會,參加會議的有天水市麥積區水務局、天水市麥積區城鄉供水服務中心(建設單位)、天水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甘肅奧匯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報告編制單位)代表及相關專家。經現場踏勘后,聽取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報告編制單位的匯報,與會專家對《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認真審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見。會后,報告編制單位對《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經專家組復核,修改后的《防洪評價報告》基本滿足要求。審查意見如下:
一、同意工程建設。天水市麥積區花牛南山蘋果產業區灌溉設施建設項目符合甘肅省委、省政府對天水市“三區一地一中心”定位—在天水發展“山地特色農業示范區”的要求;符合國家及省市產業政策和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實際,滿足可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需求;是提高當地林果業產量和品質,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產生活質量,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的有效舉措,因此建設天水市麥積區花牛南山蘋果產業區灌溉設施建設項目是十分必要的。根據灌區水源及灌區土地分布情況在渭河右岸一級支流穎川河下游處建設箱式潛壩作為提水灌區灌溉水源工程,截流壩壩頂與河床最低點持平(深泓線),不抬高河床,不壓縮河道行洪斷面,對河道安全行洪影響較小,同意工程建設。
二、同意《防洪評價報告》箱式潛壩位置及建設方案。箱式潛壩壩長65.3m,由反濾層、箱體、截水墻組成(均位于地面以下),壩體上游設6級反濾層,緊貼潛壩布設,箱體部分長18.4m,箱體凈高4.2m,寬4m,長6m,單個箱體容積100m3,設2箱,總容積200m3;截流壩兩側設截水墻,長46.9m,截水墻上部設計為C20砼結構,厚0.5m,長46.9m,截水墻下部與截流壩2號3號箱體下部設置上寬1.5m,下寬2.5m,高5m的C20砼加20%塊石基礎,基礎持力層為砂礫石,要求相對密度不小于0.6。截流壩壩頂與河床最低點持平(深弘線),高程為1069.61m;箱體采用C25鋼筋混凝土結構,箱體底板澆筑C20砼墊層,厚度0.5m。最大壩高5.5m,箱體凈高4.2m,寬4m,長6m,單個箱體容積100m3,設2箱,總容積200m3,1#、4#箱體為封閉式墻;壩上游設6級濾水體,反濾層自上而下布置,在1號和4號箱體內安裝潛水泵。管道順左岸堤防護坡穿越,埋設后恢復堤防護坡。按照1:1.5坡比向下延伸至潛壩基底,采用C25鋼筋砼現澆箱體下游側設鉛絲籠塊石,防止沖刷河床造成壩體沉陷。
三、同意箱式潛壩(由反濾層、箱體、截水墻組成)按20年一遇防洪標準設防,相應洪峰流量282m3/s,箱式潛壩處設計洪水位1070.80m。兩岸堤防設計標準按50年一遇防洪標準設防,相應洪峰流量389m3/s,設計洪水位1071.07m。
四、原則同意對左右岸堤防堤頂高程、基礎埋深復核成果。箱式潛壩建成后洪水位高程低于堤防堤頂高程(0.63m~1.033m),兩岸堤防基礎埋深低于計算的沖刷線高程(0.43m~0.58m),堤防工程行洪是安全的,滿足50年一遇安全行洪要求。
五、基本同意《防洪評價報告》提出的防洪綜合評價、防治與補救措施及結論與建議內容。
六、基本同意《防洪評價報告》對第三人合法水事權益影響分析評價。
七、原則同意施工臨時設施及防洪標準。建設箱式潛壩若需在河道內修筑臨時施工圍堰及施工臨時道路,其防洪標準可按5年一遇洪水設防,相應洪峰流量111m3/s。
八、依據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建設項目不得占用(影響)防洪搶險通道,施工期確需占用,工程竣工后應按原功能恢復或采取“等效代替”措施,此期間發生的防洪搶險責任由建設單位承擔。
九、箱式潛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主動向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項目建設批準文件、施工組織設計及河道清淤方案,提交施工(包括臨時工程)是否占用河灘地等施工方案,協商同意后方可組織施工。
十、穎川河屬山區性河流,發生洪水時,洪峰陡漲陡跌,汛期河道內嚴禁堆放施工機具及雜物以免影響行洪。如確需在汛期施工時,建設單位應按《甘肅省水利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涉河非防洪建設項目施工度汛方案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水辦防發〔2020〕21號),編制《度汛方案》,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許可后方可施工。
十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天水市麥積區水務局負責該工程施工,施工期間影響河道行洪等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清除河道內臨時設施及工程棄土棄渣等阻礙行洪的障礙物,確保河道暢通和行洪安全。
十二、按照《水利部關于加強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號)要求,建設單位在項目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前30日內應申請防洪專項驗收,未經專項驗收,該項目不得投入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