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索 引 號 | 38360764U/2018-03258 | 發布機構 | 天水市水務局 | 公開日期 | 2018-12-11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失效日期 | |||
| 體裁分類 | 服務對象 | ||||
| 公開范圍 | 公開 | 主 題 詞 | |||
| 著錄日期 | 2018-12-11 | 生效日期 | |||
| 組配分類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索引號: | 38360764U/2018-03258 |
|---|---|
| 發布機構: | 天水市水務局 |
| 公開日期: | 2018-12-11 |
| 公開范圍: | 公開 |
| 著錄日期: | 2018-12-11 |
| 組配分類: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天水市水務局關于2018年城區河溝道排污管網建設及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的批復
天市水發〔2018〕403號
秦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你單位上報的《關于申請對2018年城區河溝道排污管網建設及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防洪評價報告進行評審的報告》(天秦建局〔2018〕89號)收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我局組織有關專家對天水立本水利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編制的《2018年城區河溝道排污管網建設及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防洪評價報告》(以下簡稱《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審查。經現場踏勘、聽取匯報并認真討論后提出了修改意見,報告編制單位對《防洪評價報告》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經研究,現審查批復如下:
一、同意項目建設
擬建的橋一溝、馬蘭溝、大溝門三條溝道綜合治理工程位于天水市秦州區城郊區,該3處溝道采用“雨污分流,綜合治理”相結合的方式對溝道內污水分流排放并集中處理,該項目實施對完善區域內防洪體系,提高防洪能力,保障沿岸居民群眾安全出行,改善周邊居民生活環境具有重要的意義,該項目建設是必要的。
二、同意防洪評價范圍
同意《防洪評價報告》確定的評價范圍為:橋一溝360米,馬蘭溝400米,大溝門1080米,溝道左、右岸以堤防道路護坡為界。
三、原則同意防洪評價報告技術路線
原則同意該報告以收集橋一溝、馬蘭溝、大溝門溝道水文、泥沙、歷史洪水、河道沖淤演變及河勢變化資料,采用現場踏勘、河道測量、資料分析和水文計算等方法進行防洪評價計算,按照計算成果進行綜合分析評價,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防治與補救措施、結論與建議的技術路線。
四、同意評價范圍內防洪標準確定
按照《防洪標準》(GB50201-2014和《甘肅省天水市城區堤防規劃》(2008.12的規定,同意《防洪評價報告》將3處溝道評價范圍內排洪渠、排污管及人行便橋(包括蓋板涵)防洪標準確定為20年一遇洪水設計。
五、基本同意防洪評價計算結果
基本同意該《防洪評價報告》3處溝道水文洪水分析計算、設計洪水位計算、人行橋(包括蓋板涵)頂板高程復核計算、排洪渠頂高程復核計算和排污管抗沖刷計算結果。確定馬蘭溝20年一遇洪峰流量設計采用值為7.9m3/s,橋一溝20年一遇洪峰流量設計采用值為5.4m3/s,大溝門20年一遇洪峰流量設計采用值為5.2m3/s。
六、基本同意防洪影響分析及綜合評價
基本同意該《防洪評價報告》提出的防洪綜合評價結論。
七、原則同意防治補救措施及結論
原則同意《防洪評價報告》提出的防治補救措施、結論及建議。
1.建設單位在施工期應做好臨時棄渣場水土保持工作,及時清理溝道障礙物,嚴禁向溝道傾倒工程棄渣,確保溝道泄洪通暢。
2.建設單位應按設計要求在3條排洪渠蓋板涵前設置欄污柵,并定期疏通排污管,確保排洪渠泄洪安全。
八、工程實施建設的要求
1.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防洪評價報告》提出的防治補救措施、結論建議內容,負責對現有堤防護坡面進行清理,保持坡面整潔,按要求設置欄污柵,完工后及時清除工程棄渣,確保溝道行洪安全。
2.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應定期對3條溝道進行清淤,并不定期檢查排污管,防止因渠道淤積、污水管外露、堵塞等影響排洪渠泄洪安全。
3.秦州區水務局負責對項目建設及后期掃尾工作進行監督,督促建設單位落實《防洪評價報告》提出的防治補救措施,確保溝道泄洪暢通。
4.按照《水利部關于加強洪水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號)要求,建設單位在項目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前30日內應申請防洪專項驗收,未經專項驗收該項目不得投入運行。
天水市水務局
2018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