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協調推進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落實。負責組織擬訂并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健康、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組織推進全市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的建議。負責起草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與規范性文件,依法執行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承辦市委、市政府、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納入天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3年部門預算管理范圍的單位共11家,其中行政1家,參公2家,事業8家。具體如下:
行政單位:天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本級)。
公益類事業單位8家:天水市第一人民醫院、天水市第三人民醫院、天水市第四人民醫院、甘肅省天水傳染病醫院、天水市中醫醫院、天水市婦幼保健院、天水市中心血站、天水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共2家,為天水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綜合監督執法局,天水市紅十字會。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3年部門收入預算1442.79萬元,比2022年1590.94萬元減少148.15萬元,降低9.3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42.79萬元,比2022年1590.94萬元減少148.15萬元,減少的原因是:由于機構改革與疫情影響,財政預算中的公用經費減少。
(二)全年支出
2023年部門支出預算1442.79萬元,比2022年預算1590.94萬元減少148.15萬元,降低9.3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442.79萬元。
1、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442.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281.68萬元,公用經費161.12萬元。比2022年預算1590.94萬元減少148.15萬元,降低9.31%,減少的原因是:由于機構改革與疫情影響,財政預算中的公用經費減少。
2、項目支出
天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本級)2023年無項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9.62萬元。
2、衛生健康支出1208.31萬元。
3、住房保障支出74.87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23年天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無非稅計劃征收。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3年天水市衛生健康委員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費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2.5萬元,與2022年2.5萬元相比無變化,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去年相同。
2.公務接待費2.5萬元,與去年2.5萬元無變動,下一步我委將繼續加強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接待政策,收取來訪人員伙食費。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去年0萬元相比無變動。
(二)培訓費
培訓費9.36萬元,比2022年預算6.10萬元增加3.26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年度培訓費預算增加。
(三)會議費
會議費0萬元,比2022年預算0萬元相比無變化。
(四)機關運行費
部門整體機關運行費161.11萬元,比2022年預算145.23萬元增加15.88萬元,原因是添加了疫情防控相關工作,機關運行費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市衛健委(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0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天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無國有資產占用情況,天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本級和市直各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三)預算績效管理情況部分
衛生健康部門整體績效目標:(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二)負責協調推進深化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加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落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三)負責制定并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依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方案,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醫療衛生救治,報告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四)負責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衛生健康系統領導班子、職工隊伍、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市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追蹤評價,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建立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七)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并組織實施醫療機構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八)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地方性政策。(九)負責擬訂并實施全市基層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組織指導衛生行業對外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十一)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地方技術標準。完善中醫藥發展政策措施,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領域的中醫藥建設,加大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協調推進中醫藥服務貿易和中醫藥相關產業建設。(十二)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十三)負責公眾健康權益保障工作,維護患者在就醫過程中的基本權益和老年人合法權益。(十四)指導天水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其中:部門管理指標:資金投入基本支出預算執行率達到100%,項目支出預算執行率達到95%,“三公經費”控制率達到100%,結轉結余變動率不變;財務管理指標: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性達到100%,資金使用規范性達到100%;采購管理指標:政府采購規范性達到100%;資產管理指標:資產管理規范性達到94%;人員管理指標:在職人員控制率達到97%;重點工作管理指標:重點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達到100%;履職效果:服務對象滿意度達到90%;能力建設指標:長效管理中期規劃建設完備程度達到100%;黨建工作開展規律性達到100%;信息化管理覆蓋率達到100%;人員培訓機制完備性達到100%;檔案管理完備性到100%。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1.
天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表(本級).xlsx
2.
2023項目績效目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