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筑業、城鎮房地產綜合開發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和規范性文件,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并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2、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3、組織落實、監督檢查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和省級標準,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及定額的實施。
4、負責全市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綜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報建、初步設計審查、概算審核、施工圖審查、開(施)工報告審批;負責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采購的招標投標監督和有形建筑市場管理;協調管理全市市場建設工作;負責對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其他建設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參與全市重大和重點項目建設計劃的編制與下達,并指導實施、協調調度、監督管理;參與全市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評估可行性研究、規劃選址等前期工作。
5、指導全市建筑活動;負責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以及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監察工作;規范建筑市場,監督管理建筑市場準入、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參與工程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指導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工作;協調建筑企業的市內外工程承包、勞務合作及行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6、指導全市城市和村鎮建設;參與限額以內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礎設施立項審批;監督城市市政設施、垃圾與污水處理、公共客運、園林綠化、城市雕塑、市容環衛、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監察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全市村鎮房屋及公用基礎設施的設計與施工;指導村鎮統一開發、綜合建設、鎮容鎮貌和綠化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等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隔震消能)工作和舊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8、負責全市城鎮房地產綜合開發行業、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按權限管理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工作。
9、指導、監督全市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與利用工作。
10、負責城市街區建設規劃工作,制定建設計劃,審查區域和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管理工作。
11、協調指導全市風景名勝區 、景點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12、負責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節能推廣、智力引進工作。
13、負責全市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按有關權限規定管理全市建設行業工程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指導全市建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建設行業職工培訓、專項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天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內設14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計劃財務科、人事科、城鄉建設科、房地產管理科、建筑業管理科、市政公用設施管理科、工程管理科、設計科、信息科、綜合執法協調辦公室、綜合執法業務指導科、綜合執法業務監督科。
二、天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為67373.41萬元,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67373.41萬元,較2017 年度決算數減少156,494.32萬元,主要原因是預算項目減少。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事業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4.其他收入0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減少10000萬元,主要原因是財政未撥入盤活資金。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6.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減少463.47萬元,主要原因是往年項目執行完畢。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支出為67373.41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683.28萬元,較2017 年度決算數減少75.98萬元,減少10.01%,主要原因是由于實行無紙化辦公節約了經費。
項目支出66,690.13萬元,較2017 年度決算數減少16036.92萬元,減少19.39%,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項目未完工,使用了結轉項目資金。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67373.41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5649.4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260.8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8,462.72萬元,主要原因是因實施項目減少,項目資金隨之減少;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6,112.5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2,813.29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棚戶區改造等項目建設。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1,260.8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8,462.72萬元,主要原因是因實施項目減少,項目資金隨之減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26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14.23萬元。
2.科學技術支出10萬元,與去年相比無變化。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4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0萬元。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44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11.6萬元。
5.城鄉社區支出9925.47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7590萬元。
6. 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86.6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79.38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83.28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545.0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03.28萬元、津貼補貼144.83萬元、獎金18.50萬元、其他社會保障支出3.42萬元、退休費76.25萬元、撫恤金15.93萬元、生活補助0.26萬元、獎勵金82.60萬元。
2.日常公用經費138.2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3.04萬元、印刷費0.61萬元、咨詢費3.00萬元、手續費0.01萬元、郵電費0.32萬元、取暖費49.71萬元、差旅費15.29萬元、培訓費2.15萬元、工會經費3.78萬元、福利費5.0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5.29萬元。
五、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決算0萬元。決算與上年同期相比無變化。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8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8.22萬元,比 2017年增加2.71萬元,增加49.85%。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資晉升。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18.51萬元,其中采購服務379.80萬元;采購貨物支出38.7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18.5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4輛,其他用車全部是環衛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8年度財政預算項目支出情況開展了績效評價,對天水市地下管線普查、2018年春節慰問市政環衛一線職工、天水市城區市政設施應急搶修工程、天水市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廊專項規劃編制、天水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編制、天水市中心城區城中村改造規劃編制、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及建設技術導則編制、周崇曾接訪等維穩經費、天水市歷史名城保護項目專項經費(含南郭寺、玉泉觀)、天水名城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專項經費、天水曲溪城鄉供水工程、天水市供熱公司熱源廠建設及管網改造、天水市麥積污水處理廠截污管改建工程、天水市水質檢測中心、智慧城管項目、秦州大道污水管網經費等17個重點支出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
具體評價情況詳見附件2。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1:天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8年決算公開表.xls
附件2:天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8年17個項目支出績效報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