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墻材革新和節能建筑推廣的總體規劃和目標。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2.負責執行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墻材革新和節能建筑方面的政策、法規。并實施監督檢查
3.負責組織管理新型墻材“專項基金”。
4.確定我市的新型墻材主導產品,組織新墻材技術改造、技改墻材示范線建設和節能建筑示范工程建設。
5.負責日常聯絡工作。組織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承接組織交辦的一切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人員編制10人,實有在職人員10名。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天水市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為97.78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增加6萬元,增長6.59%。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97.78萬元,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資金,占收入總計的100%。較2017 年度決算數增加6.68萬元,增長7.33%,主要是人員增資和取暖費增加等原因。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其他收入0萬元。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6.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支出為97.78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增加6.68萬元,增長7.33%。其中:
基本支出97.78萬元,占100%,較2017 年度決算數增加6.68萬元,增長7.33%,主要是人員增資和取暖費增加等原因。
項目支出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財政撥款收入總計97.7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68萬元,增長7.3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7.7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68萬元,增長7.3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97.7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68萬元,增長7.33%。其中:
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8萬元,占4.27%,主要用于發放退休人員退休工資。
2. 城鄉社區支出93.6萬元,占95.73%,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天水市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7.78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85.42萬元,較上年增加2.77萬元,主要是人員增資的原因。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31.98萬元、津貼補貼27.81萬元、獎金2.6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69萬元、伙食補助費0萬元、績效工資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0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離休費0萬元、退休費4.18萬元、撫恤金0萬元、生活補助0萬元、醫療費0萬元、獎勵金18.16萬元、住房公積金0萬元、提租補貼0萬元、購房補貼0萬元、采暖補貼0萬元、物業服務補貼0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萬元。
2.日常公用經費12.36萬元,較上年增加3.9萬元,主要是發放人員交通補貼的原因。
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1.82萬元、印刷費0.2萬元、咨詢費0.2萬元、手續費0萬元、水費0萬元、電費0萬元、郵電費0.1萬元、取暖費0萬元、物業管理費0萬元、差旅費1.61萬元、維修(護)費0萬元、租賃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培訓費0.02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專用材料費0萬元、勞務費0萬元、委托業務費0萬元、工會經費0.54萬元、福利費0.6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7.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萬元、辦公設備購置0萬元、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萬元。
五、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0元,決算0萬元。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0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2018年本單位車均購置費0元。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2018年本單位車均維護費0元。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8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屬于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無此項。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59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59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
九、預算績效情況
無此項。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5.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6.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8.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天水市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2018年決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