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
1.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智慧城市(信息化)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
2.負責全市智慧城市(電子政務)建設的規劃制定、組織實施、推廣應用、督辦考評;
3.負責協調智慧城市對外合作交流;
4.負責智慧城市建設招商項目策劃,開展投資政策、信息發布等對外宣傳工作;
5.負責全市公共信息資源的建設管理,指導協調大數據的開放利用;
6.牽頭組織市智慧城市建設相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7.承辦市智慧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天水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編制6人,實有5人。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天水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2017年度,收入總計為31.62萬元,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31.62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萬元。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6.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我單位支出為31.62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30.12萬元。
項目支出1.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度,我單位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1.62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31.62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我單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1.62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28.8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3.19萬元、津貼補貼11.43萬元、獎金1.21萬元、獎勵金0.97萬元、補貼、采暖補貼2.01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98萬元。
2.日常公用經費1.3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0.53萬元、電費0.08萬元、郵電費0.03萬元、差旅費0.67萬元。
五、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決算0萬元。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我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7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
2017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7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屬于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無此項。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
無此項目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1:天水市智慧城市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附表66號附件.xls
天水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