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辦發〔2018〕3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
《天水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22日
天水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撐經濟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加強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甘肅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甘肅省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新發展理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改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環境,加快優勢產業鏈培育發展,強化技術、資本、人才、服務等創新資源的深度融合與優化配置,建立符合科技創新規律和市場規律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加快我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催生一批新產業,形成產業集群,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促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中的核心關鍵作用,為我市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科技支撐。
二、基本原則
——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配置科技創新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主體地位,發揮企業家整合技術、資金、人才的關鍵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需求導向機制,拓展新技術、新產品市場應用空間,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大力發展技術市場。
——政府引導。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強化政府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制定、平臺建設、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方面的職能,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降低政策門檻和準入成本,營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良好環境。
——協同聯動。加強市縣之間、部門之間和軍民之間的統籌協同聯動,推進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的有機融合,探索和拓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有效路徑,形成跨區域跨領域跨要素多元協同創新、共同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合力。
——機制創新。充分運用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基于互聯網的創新創業新理念,建立創新要素充分融合的新機制,充分發揮資本、人才、服務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的催化作用,探索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新模式,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和潛力。
——聚焦產業。圍繞產業鏈布置創新鏈,聚焦科技成果產業化前景投放科技資源,壯大特色優勢產業規模,促進產業集聚集約集成發展,推動產業向價值鏈中高端邁進和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發展。
三、主要目標
“十三五”期間,推動一批短中期見效、有力帶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全市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顯著提升,市場化技術交易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多元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投入渠道基本建立,激勵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政策環境更加優化,功能完備、運行高效、市場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日益完善。到2020年,培育建成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10個,建成專業化眾創空間10個,全市技術合同年交易額達到26億元。
四、重點任務
圍繞我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從供給側、需求側、轉化側三個方向同時發力,充分調動和激活創新要素,以成果轉化、效益產出、科技貢獻衡量創新成效,抓好政策落實,形成以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為導向、以市場化交易平臺為載體、以專業化服務機構為支撐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新模式。
(一)匯集發布科技成果信息。
1.加強科技成果信息匯集發布。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信息匯集工作機制,加強科技成果管理與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有機銜接,對財政資金支持的計劃類項目及有轉化意愿的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等市場化前景廣闊的科技成果,在信息數據發布服務平臺進行信息發布。鼓勵非財政資金資助的科技成果進行信息匯集,鼓勵企業探索新的商業模式和科技成果產業化路徑,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引導支持特色農業、醫療健康、公共安全等社會公益領域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鼓勵成果持有者參加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充分利用其網上展會平臺對高新技術成果進行展示、洽談、交易。
2.建立全市統一的科技成果信息系統。推動市級各類科技計劃、科技成果存量與增量數據資源互聯互通,構建由財政資金支持產生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庫與信息數據發布服務平臺。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機制,在不泄露國家和商業秘密的前提下,向社會公布科技成果和相關知識產權信息。加強科技成果管理與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有機銜接,財政資金設立的應用類科技項目承擔單位應按規定履行科技成果轉化義務。
3.鼓勵軍民兩用科技成果轉化。加強與軍方、軍工集團、軍工科研院所、民營企業等各類主體的協同創新,共建軍民兩用技術開發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平臺,推進軍民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健全軍工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強化對民用高新技術轉化應用的支持,促進軍民兩用技術聯合融合發展。
(二)促進科技成果培育和轉移轉化。
4.讓科研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中取得實惠。加大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政策的宣傳執行力度,建立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掛鉤的科研人員評價體系,增強科研人員在成果轉化中的獲得感。科研院所應當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特點的職稱評定、崗位管理、成果處置、收入和分配激勵機制。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和先進技術推廣工作的科技人員,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條件、生活待遇等方面與科研人員同等對待。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服務活動的科技特派員,可以取得技術服務報酬、創辦企業或者從企業獲得股權、期權和分紅。支持科研院所開放學術自主權和個人科研選題選擇權,讓領銜科技專家有職有權,有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更大的經費支配權、更大的資源調動權。
5.推動企業成為科技成果轉化主體。以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為重點,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設立研發機構或技術轉移機構,共同開展科研攻關、成果應用與推廣、標準研究與制定等。規范研發費用計核辦法,加大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研發設備加速折舊等政策落實力度。鼓勵技術成果向企業轉移擴散,支持企業引進國內外先進適用技術,開展技術創新與改造升級。
6.構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圍繞“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大數據發展等國家重點產業發展戰略部署,結合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實際,鼓勵行業骨干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以及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共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圍繞產業鏈需求構建創新鏈與資金鏈,開展技術創新、標準創制、成果推廣應用等工作,承擔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探索聯合攻關、利益共享、知識產權運營的有效機制與模式。
(三)建設科技成果基地與產業化載體。
7.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建設。圍繞全市優勢產業發展布局,依托天水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水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及科研院所、行業骨干企業等,聚焦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現代農業等創新資源集聚區域,開展技術標準研究制定、科技成果示范應用、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工作。結合縣區主導產業發展,引導科技成果對接特色產業需求轉移轉化,打造一批科技成果轉化基地,促進科研基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動更多企業和產業發展亟需的共性技術成果擴散與轉化應用,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與模式。
8.建立工程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推行工程化的思維和措施,使科技成果轉變成產品和服務。鼓勵和支持各級管理人員、科技創新人員和企業家以產業鏈的方式建立從咨詢、孵化、加速到進入市場的科技創新工程化體系。利用新的創新方法,健全包括產業創新圖譜、企業技術路線圖、知識產權預警、市場準入制度等一體化的科技創新決策機制,在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轉化上實現工程化推進。
(四)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建設。
9.推進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建設。培育和發展各類技術交易市場、中介機構、科技服務機構、金融機構、法律服務機構,促進不同領域開展技術交易和成果轉化。推動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開展市場化經營,支持有條件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與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合作建立投資基金,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投資力度。鼓勵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探索適應不同用戶需求的科技成果評價方法,提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功率。
10.構建技術市場信息網絡服務平臺。以“互聯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核心,連接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投融資機構、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集聚成果、資金、人才、服務、政策等各類創新要素,打造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共建、以企業為運營主體、按照市場規則運行的技術市場信息網絡服務平臺,促進供需對接,實現技術交易信息資源共享。
11.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依托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生產力促進機構、科技咨詢機構,建立綜合性知識產權服務體系。提升全市知識產權工作效能,推動企業、科研院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間的合作,建立具有專業性、權威性的知識產權評價制度,為知識產權轉讓、質押、保險提供支撐服務。鼓勵高校發展知識產權學科,培養高水平知識產權專業人才。
(五)大力推進科技型創新創業。
12.加快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依托行業龍頭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等重點領域建立以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主要內容、專業服務水平高、創新資源配置優、產業輻射帶動作用強、低成本、全要素、開放式的專業化眾創空間,有效支撐實體經濟發展。構建一批支持農村科技創新創業的“星創天地”,支持農村中小微企業、返鄉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官等在農村創新創業,為創業者提供創業創意空間和實訓基地。
13.推動創新資源向創新創業者開放。引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技術轉移機構、創業投資機構、國家及省級科研平臺(基地)等,將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科技數據文獻、科技成果、創投資金等向創新創業者開放。依托3D打印、大數據、網絡制造、開源軟硬件等先進技術和手段,支持各類機構為創新創業者提供便捷有效的創新創業工具。支持高校、企業、孵化機構、投資機構等開設創新創業培訓課程,鼓勵經驗豐富的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和專家學者等擔任創業導師。
(六)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隊伍建設。
14.注重專業技術轉移人才培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機構建設專業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推動有條件的高校設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相關課程,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師資隊伍。將技術轉移人才培養納入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養計劃,依托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通過組織管理培訓、專業技術培訓等,面向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業,培養一批懂專業、懂管理、懂市場的復合型技術轉移服務人才,推動專業化技術經紀人隊伍建設,暢通職業發展通道。鼓勵和規范服務機構、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中符合條件的科技人員從事技術轉移工作。
15.支持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接地方產業技術創新和農業農村發展需求,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科技人員及專家深入企業、園區、農村等基層一線開展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科技攻關和成果推廣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打造一支面向基層、愛崗敬業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隊伍。
16.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納入人才評價機制。建立科學化、社會化、市場化的人才評價機制,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推廣應用納入科技創新評價指標,根據科技成果轉化的效益和貢獻,分別進行學術評價、市場評價和社會評價。調動科技人員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積極性和自覺性,為人才跨地區、跨行業流動提供便利條件,促進人才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打破體制性壁壘,遵循人才成長規律,解決人才資源配置中的部門所有、管理行政化等問題,使人才能夠順暢流動。
(七)大力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17.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健全市、縣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網絡,強化科技管理部門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工作職能,緊盯地方需求開展成果轉化。加強縣區科技管理機構與隊伍建設,完善承接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各類制度,宣傳科技成果轉化法規政策,為中小企業和農戶尋找應用科技成果提供服務。探索推動政府購買服務模式,降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本。
18.推動科技成果在貧困地區轉化應用。將科技成果轉化納入扶貧開發規劃,鼓勵科研院所、高校、農業試驗示范單位在全市貧困地區實施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加強科技特派員和“三區”科技人才工作,選派科技人員到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開展農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活動。實施科技惠民示范工程,瞄準貧困縣、貧困村和貧困戶實際發展需求,結合精準扶貧工作,推廣轉化一批能帶動區域農業產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和就業的技術成果。
(八)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多元化資金投入。
19.加大財政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力度。整合財政資金,加大對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等創新成果轉化支持力度,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優勢傳統產業升級改造,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20.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投融資體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財政投入為引導,以企業投入為主體,以銀行信貸和風險投資等金融資本為支撐,以民間投資為補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科技貸款產品和服務,為科研機構及其項目團隊利用知識產權、股權、科技企業及個人信用、科研設備、科研用地融資提供多樣化資金支持。發揮科技保險對成果轉化與產業化的風險管理功能,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符合科技成果轉化特點的保險品種,為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提供保險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集合債券(票據)等融資工具為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進行融資。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天使基金、風險投資、眾籌、融資租賃等手段,吸引社會資金,拓寬資金市場化供給渠道。
21.加強科技金融中介服務。落實國家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各項獎勵政策,鼓勵政策性擔保機構擴大科技擔保規模,引導商業性金融擔保機構開展針對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創新服務。加大對服務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支持知識產權評估、技術轉移、專利代理、信用評級等科技金融服務機構發展。
五、組織與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定位和分工,加強政策、資源統籌,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形成科技部門、行業部門等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各縣區政府要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工作職能,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措施,明確推進路線圖和時間表,不斷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力度。
(二)加強政策保障。全面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法律法規,完善與之配套的相關政策措施,優化有利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政策環境。建立科研機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評估體系,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情況作為對相關單位予以支持的參考依據。推動科研機構、高校建立符合人事管理需要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特點的職稱評定、崗位管理和考核評價制度。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政策。
(三)加強貫徹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行動方案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明確主體責任和落實成效,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擺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形成系統、全面、可持續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對行動方案的執行力度,營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社會氛圍,不斷提高科技成果產業化、商品化水平,為全市經濟轉型跨越提供科技支撐。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附件
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 序號 | 重點任務 | 責任部門 | 時間進度 |
| 1 | 發布促進全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急需的科技成果 | 市科技局會同有關單位 | 分批發布 |
| 2 | 建立全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統 | 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 2018年12月底前建成 |
| 3 | 加強科技成果信息匯交,推廣科技成果在線登記匯交系統 | 市科技局會同有關單位 | 持續推進 |
| 4 | 推動軍民科技成果融合轉化應用 | 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等 | 持續推進 |
| 5 | 在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建設國家、省級技術轉移機構 |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農業局等 | 緊跟國家、省上建設步伐,按科技部、省科技廳通知啟動我市申報程序 |
| 6 | 圍繞全市重點產業和重大戰略部署,構建一批產業技術創新聯盟 | 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 緊跟國家、省上建設步伐,持續推進 |
| 7 | 推動各類技術開發類科研基地合理布局和功能整合,促進科研基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 市科技局會同有關單位 | 持續推進 |
| 8 | 實施科技報告制度,完善科技報告共享服務機制 | 市科技局會同有關單位 | 持續推進 |
| 9 | 打造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技術交易網絡平臺 |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農業局等 | 2018年啟動 |
| 10 | 推進科技成果使用權和處置權改革 |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農業局、市財政局等 | 持續推進 |
| 11 | 依托行業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成能支撐實體經濟發展的專業化眾創空間10個 | 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等 | 持續推進 |
| 12 | 依托有條件的縣區、企業和機構建設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 | 市科技局會同有關縣區等 | 持續推進 |
| 13 | 構建“互聯網+”創新創業人才服務平臺 |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等 | 緊跟國家、省上建設步伐 |
| 14 | 建設國家、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試驗示范區,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與模式 | 市科技局會同有關縣區等 | 緊跟省上建設步伐 |
15 | 完善技術市場統計監測體系 | 市科技局會同有關單位 | 持續推進 |
16 | 引導信貸資金、創業投資資金以及各類社會資金加大投入,支持區域重點產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 市政府金融辦、市科技局、市財政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銀監分局 | 持續推進 |
17 | 推動科研機構、高校建立符合人事管理需要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特點的職稱評定、崗位管理和考核評價制度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 | 緊跟國家建設步伐 |
18 | 培育建成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10個,培養20名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 | 市科技局、各縣區、各有關單位 |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
19 | 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件,培育30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 市知識產權局會同有關單位 |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
20 | 技術合同年交易額達到26億元,轉化40項左右重大科技成果 | 市科技局、各縣區、各有關單位 |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
21 | 開展貧困地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每個貧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員和2戶科技示范戶,每個貧困縣培育2個科技扶貧示范基地 | 市科技局、各縣區、有關單位 |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
22 | 圍繞先進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農業優勢產業等優勢產業鏈布置創新鏈 | 市工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政府國資委等 |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
23 | 建成國家企業重點實驗室,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達到30個,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0家 | 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發展改革委 等 | 持續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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