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免费Av无码专区一区,欧美玉足足交,久久这里只有精品2,中文字幕日韩不卡一区,国内成人在线激情视频,亚洲精品色播一区二区,亚洲中文字幕乱码在线视频,蜜桃AV噜噜一区二区三区

人才人事

當前位置: 首頁 > 業務之窗 > 人才人事 > 正文

關于印發《甘肅省工程系列質量監督工程專業職稱評價條件標準》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9-05 點擊量:

關于印發《甘肅省工程系列質量監督工程

專業職稱評價條件標準》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組織部,甘肅礦區人社局,省直各有關部門人事處(職改辦),省屬各企業集團人力資源部,中央在甘有關單位人事處(職改辦):

為貫徹落實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甘辦發〔2017〕81號)精神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關于制定完善地區標準和辦法的要求,現將《甘肅省工程系列質量監督工程專業職稱評價條件標準》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26


(此件主動公開)



甘肅省工程系列質量監督工程專業職稱評價條件標準


第一章  

第一條  為發揮好人才評價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科學、客觀、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才的品德、能力、業績貢獻,讓作出貢獻的人才有成就感、獲得感,激發質量監督工程專業技術人才創新潛能,培養造就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質量監督工程專業人才隊伍,為提升我省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提供人才支撐,特制定本評價條件標準。

第二條  本評價條件標準適用于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安全等質量監督工程領域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含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

第三條  專業職稱包括高級、中級、初級。其中,高級職稱分設正高級和副高級,初級職稱分設助理級和員級。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和員級職稱名稱依次為: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和技術員。

各層級職稱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對應,正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副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中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助理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員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第四條 本評價條件標準主要評價質量監督工程領域作出貢獻人才正常晉升、出突出貢獻人才破格晉升高、中級職稱,包括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工程師。

第五條 專業初級職稱(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和大中專以上畢業生轉正定級,由用人單位(無人事管理權的由單位主管部門)對其德、能、勤、績、廉全面考核認定,不再由評委會評審。

第六條  質量監督工程技術領域實行職業技術考試的專業,不再開展相應層級的職稱評審。質量監督工程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取得的專業領域相關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取得國際工程聯盟(IEA)、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等國際組織認證的,根據取得的證書等級,參考其他業績,確定相應層級職稱。

質量監督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質量監督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可參加本專業職稱評審。

 對縣(市、區)以下基層(含甘南、臨夏州屬單位,下同)實行高級職稱單獨評審,評價的職稱在全省基層范圍有效。鼓勵基層作出貢突出貢獻人才按本評價條件標準申報評審全省范圍有效職稱,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報全省范圍有效和全省基層范圍有效職稱。

第八條  質量監督工程專業符合《甘肅省特殊人才職稱評價辦法》人才不受專業、學歷、論文、臺階等限制,直接申報相應層級高級職稱,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評審。


第二章 品德條件標準

 品德條件標準。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及法律法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國精神和科學精神,廉潔奉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責任感、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以信念、人格、實干立身。任現職以來品德考核必須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單位公示。

第十條  評價方式。品德考核一般由用人單位黨組織負責,以定性評價為主,盡量實現量化考核。主要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獲得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稱號的,同等情況下優先推薦申報。

第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品德有問題:

(一)存在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行為的。

(二)存在違反本行業職業道德規范的。

(三)存在明顯違背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行為的。

第十  對品德有問題者實行“零容忍”,并建立“黑名單”制度。

(一)對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連續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間斷的”情形對待,即申報當年之前連續3個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及以上。

(二)對經查實的申報造假、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學術不端(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偽造、篡改數據文獻,或者捏造事實)、無實質貢獻的虛假掛名等行為,正在申報的終止申報程序,已獲職稱資格的撤銷職稱資格。由用人單位按照管理權限,根據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章  正高級工程師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一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十  專業能力。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質量監督工程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質量監督工程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精通質量監督工程專業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有關法規。在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發揮了較強的引領和示范作用。

第十  技術能力。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工作業績突出,受到省級以上表彰或科技獎勵;主持制定的質量監督工程相關領域的標準、規范規程研發的檢驗檢測技術與檢驗檢測設備、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技術、鍋爐環境保護技術、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等,在國內外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或者為企業解決了技術難題主持完成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二)科研能力強,取得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重要研究成果或其他與質量監督工程專業相關的創造性研究成果,推動了本行業發展;公開出版或發表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領域相關的專著、論文。

   (三) 主持完成省級以上行業標準的編寫;獲多項國家發明專利。

(四)技術幫帶作用明顯,是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領域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指導、培養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取得突出業績。

第十  基礎學習能力與實踐經歷。具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并任高級工程師滿5年。

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職稱評價時視同為大學本科學歷。

第十  勝任工作能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必須均在合格以上。連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間斷的,申報當年之前連續3個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以上。任現職期間,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報:

(一)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未結束或受記過以上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二)上次評委會評審未通過,申報當年之前未取得新業績的。

(三)申報當年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第十  知識更新能力。完成《甘肅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的年度學習任務。

第十  學術水平能力。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術論文;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著、譯著或列入計劃的教材;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被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級以上部門采納的智庫研究成果(包括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政策建議等);作為定額內人員獲得省部級科技獎勵二等獎以上;主持完成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填補國內空白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

十九  對外交往能力。能熟練運用一門外語與國外同行進行交流,并能查閱外文書籍和資料。確實需要評價外語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二十條  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開展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領域設計、制作、分析。確實需要評價計算機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二十 幫扶基層經歷。除艱苦條件單位、各類企業和甘南州、臨夏州屬單位外,其他省、市屬單位晉升高級職稱的人員,必須有縣以下基層或企業應專業技術崗位累計1年以上的幫扶服務或工作經歷。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中,擔任駐村干部、工作隊長(第一書記)等時限,計入幫扶基層經歷,且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推薦。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二十  達到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1.國家級。獲國家級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獲國家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列入國家級的項目(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參考其他業績;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國際標準化組織發布實施的國際標準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實施的國家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國家計量校準規范2項

2.全國性。獲全國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8項業績1項;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4名);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等獎(第6名以后定額內人員)二等獎(第5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三等獎(前2名)1項;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三等獎(第3名)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2名)完成國家部委下達的全國性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前4名)完成國家部委有關部門發布實施的行業標準3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

3.省級。獲省級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8項業績1項;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一等獎(前4名)二等獎(前3名);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一等獎(6,并獲得省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定額內人員1次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三等獎(2名),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完成省級項目2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省級有關部門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技術規程、規范3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其中1-8項至少占1項):

1.作為前2名,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1項

2.作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廳級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重點專項課題、科研項目3項,并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至少有1項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3.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重大特種設備事故調查、技術鑒定、損害評估以及報告編制等工作2起以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2起以上產品重要缺陷的鑒定、安全評估與處理,負責編制分析、評估報告或缺陷處理方案及相應的技術報告,其結論被負責組織鑒定和評估的單位認可。

4.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國家部委下達并發布實施的質量監督工程專業相關技術規范、規程、補充檢驗方法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考核通過的省級新建項目計量標準3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省級項目3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

5.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設計、新工藝、新品種等開發項目2項,通過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鑒定或驗收(以鑒定驗收證書或文件為準),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6.作為第一完成人,研發具有市場發展前景和應用價值的技術創新成果,并成功實現轉化和生產化,單個技術項目轉化(技術合同以市以上科技管理部門登記為準)交易額累計到賬50萬元;或3年內多個技術項目轉讓交易額累計到賬100萬元。

7.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的應用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或政策建議等智庫研究成果1項,獲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級以上部門采納;或前述智庫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采納3項。

8.獲國際專利(前3名)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國家發明專利2項;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完成國家發明專利1項,并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3項;或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6項。上述專利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至少有1項實施后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提供成果轉化相關證明)。

9.對確有真才實學的人才,雖未獲得各級政府獎項、項目、發明創造等,但確實解決了本行業、本領域、本區域、本單位的技術難題,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經業內3名以上同行正高級專家實名舉薦

10.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執筆人(以期刊中標注為準)公開發表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論文被SCI(科學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收錄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論文2篇;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論文1篇,并在省級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論文2篇。

11.獨立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公開出版專業或相近專業著作、譯著或列入國家部委計劃的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12萬字或不少于4個技術章節(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的專著、譯著、教材不作為個人成果)。

12.獲市廳級表彰2次以上。

13.獲得本專業全國技能競賽一、二等獎1次;或獲全省技能競賽一等獎1次、二等獎2次以上。

14.擔任國家專業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或常務理事5年以上;或擔任國內核心刊物主編、副主編3年以上;或擔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5年以上;或擔任國家、行業技術委員會、標準化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3年以上。

15.培養指導至少3名質量監督工程專業技術人才(以單位安排培養計劃為據),至少1名獲市廳級以上表彰獎勵1次。

16.任現職前曾獲全國性表彰或科技獎勵的,參考其他業績。

以上業績條件9-16項達到1次計算為1項,超過部分不累計計算。


第三節 破格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二十三  破格內容。主要是指:不具備規定學歷、未到達規定任職年限、未到達規定的總專業年限、專業明顯不對口等,但任現職后工作業績貢獻突出,可以單破、雙破、多破。破格晉升職稱,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1.任職年限。破格申報晉升職稱的,須至少在低一級崗位聘用1年。?

2.業績條件。破格申報人員符合本評價條件標準第二十二條正常晉升業績貢獻項數,之后每破1項再增加第二十二條業績條件標準第(一)款1項或第(二)款2項(其中1-8項至少占1項),論文、著作、表彰等不得累計計算。

破格申報需由2名質量監督工程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


第四章 高級工程師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一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二十  專業能力。系統掌握質量監督工程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練運用質量監督工程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在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領域能夠發揮一定的引領和示范作用。

第二十  技術能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工作業績較為突出,受到市廳級以上表彰或科技獎勵;主持或參與制定的質量監督工程相關領域的標準、規范規程研發的檢驗檢測技術與檢驗檢測設備、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技術、鍋爐環境保護技術、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等,在國內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或者為企業解決了技術難題,取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二)科研能力較強,取得質量監督工程專業相關研究成果推動行業發展;公開出版或公開發表質量監督工程專業相關的專著、論文。

(三)參與完成省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規程的編寫;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四)是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領域的學術、技術骨干,培養、指導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突出業績。

第二十  礎學習能力與實踐經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具備質量監督工程專業或相近專業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工程師滿5年。

)具備質量監督工程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并任工程師滿5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生在職稱評價時視同為大學專科學歷。

)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質量監督工程專業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

第二十  勝任工作能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連續考核合格間斷的,申報當年之前連續3個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及以上。任現職期間,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一)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未結束或受記過以上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二)上次評委會評審未通過,申報當年之前未取得新業績的。

(三)申報當年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第二十  知識更新能力。任現職以來,完成《甘肅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的年度學習任務。

二十九  學術水平能力。論文不作限制性要求。可用體現本人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和水平的標志性業績成果代替論文答辯,包括:高質量工作總結、課題報告、技術推廣總結、技術報告、項目設計方案、項目驗收報告、技術產品創新、標準規范、專利成果等。

第三十條  對外交往能力。能比較熟練運用一門外語與國外同行進行交流,并能借助詞典查閱外文書籍和資料。確實需要評價外語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三十  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能比較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開展質量監督工程專業工作實踐等。確實需要評價計算機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三十 幫扶基層經歷。除艱苦條件單位、各類企業和甘南州、臨夏州屬單位外,其他省、市屬單位晉升高級職稱的人員,必須有縣以下基層或企業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累計1年以上的幫扶服務或工作經歷。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中,擔任駐村干部、工作隊長(第一書記)等時限,計入幫扶基層經歷,且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推薦。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三十  達到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1.國家級。獲國家級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國家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4名)完成列入國家級的項目(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參考其他業績;作為主要完成人(前4名)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實施的國家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國家計量檢定規程1

2.全國性。獲全國性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或三等獎(前3名);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三等獎(第4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3名)完成國家部委下達的全國性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4名)完成國家部委有關部門發布實施的行業標準、技術規范、規程2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

3.省級。獲省級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前2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2名)完成省級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三等獎(第3以后定額內人員1次,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其中1-7項至少占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由省級有關部門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技術規范、規程、補充檢驗方法2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考核通過的省級新建項目計量標準2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

4.市廳級。獲市廳級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7項業績1項;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前2名)2次,參考其他業績;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第3名以后定額內人員)2次,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前2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2名)完成市廳級項目2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其中1-7項至少占1項)

1.作為前2名,獲縣區級科技獎勵一等獎2項。

2.作為主要完成人(前4名)完成重大特種設備事故的事件調查、損害評估以及報告編制等工作2起以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4名)完成2起以上產品重要缺陷的鑒定、安全評估與處理,負責編制分析、評估報告或缺陷處理方案及相應的技術報告,其結論被負責組織鑒定和評估的單位認可。

3.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省級項目2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市廳級項目3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

4.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科研成果、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設計、新工藝、新品種等開發項目1項,通過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鑒定或驗收(以鑒定驗收證書或文件為準),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5.作為第一完成人,研發具有市場發展前景和應用價值的技術創新成果并成功實現轉化和產業化,單個技術項目轉讓(技術轉讓合同以市以上科技管理部門登記為準)交易額累計到賬20萬元或3年內多個技術項目轉讓交易額累計到賬50萬元

6.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的應用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或政策建議等智庫研究成果2項,獲市廳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廳級以上部門采納。

7.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3項。上述專利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至少有1項實施后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提供成果轉化相關證明)。

8.對確有真才實學的人才,雖未獲得各級政府獎項、項目、發明創造等,但確實解決了本行業、本領域、本區域、本單位的技術難題,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經業內3名以上同行正高級專家實名舉薦

9.獨立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公開出版專業或相近專業著作、譯著或列入省計劃的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8萬字或不少于2個技術章節(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的專著、譯著、教材不作為個人成果)。

10.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執筆人(以期刊中標注為準)在國家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論文1篇;在省級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論文2篇以上

11.獲縣委縣政府表彰2次;或縣區級表彰3次。

12.獲全省技能競賽二等獎以上1次。

13.擔任省級專業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或常務理事5年以上;或擔任省級學術刊物編委3年以上;擔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3年以上;或擔任全省行業技術委員會、標準化委員會技術委員3年以上。

14.培養指導至少2質量監督工程專業技術人才(以單位安排培養計劃為據),至少1名獲縣級以上表彰獎勵1次。

15.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獲得3次優秀等次。

16.任現職前曾獲省級表彰或省級科技獎勵的,參考其他業績。

以上業績條件8-16項每達到1次計算為1項,超過部分不累計計算。


第三節 破格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三十  破格內容。主要是指:不具備規定學歷、未到達規定任職年限、未到達規定的總專業年限、專業明顯不對口等,但任現職后工作業績貢獻突出,可以單破、雙破、多破。破格晉升職稱,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1.任職年限。破格申報晉升職稱的,須至少在低一級崗位聘用1年。?

2.業績條件。破格申報人員符合本評價條件標準第三十條正常晉升業績貢獻項數,之后每破1項再增加第三十條業績條件標準第(一)款1項或第(二)款2項(其中1-7項至少占1項),論文、著作、表彰等不得累計計算。

破格申報需由2名質量監督工程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


第五章  工程師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一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三十  專業能力。能夠熟悉掌握和靈活運用質量監督工程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具備解決業務問題的能力,勝任本職崗位工作。

第三十  技術能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工作業績優秀,受到縣級以上表彰或獎勵;參與完成質量監督工程專業課題項目,能解決質量監督工程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二)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參與質量監督工程專業相關課題研究工作;能夠撰寫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公開出版或發表質量監督工程專業相關的專著、論文。

(三)參與完成質量監督工程專業相關標準或技術規范、規程的撰寫;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四)是本單位技術骨干。能較好地完成有一定難度的專業工作任務。具有指導和培訓初級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  基礎學習能力與實踐經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助理工程師滿4年。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助理工程師滿4年。

)具備中專學歷,助理工程師滿5年。

)取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本專業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

第三十  勝任工作能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必須在合格以上。連續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間斷的,申報當年之前連續3個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以上。任現職期間,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一)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未結束或受記過以上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二)上次評委會評審未通過,申報當年之前未取得新業績的。

(三)申報當年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三十九  知識更新能力。任現職以來,完成《甘肅省繼續教育條例》規定的年度學習任務。

第四十條 學術水平能力。論文不作要求,但要獨立撰寫能夠體現本專業技術水平的高質量工作總結1份。

第四十  對外交往能力。能夠比較熟練運用一門外語與國外同行進行交流,并能借助字典查閱外文書籍和資料。確實需要評價外語水平的,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自主制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四十  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能夠比較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開展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領域設計、研究、分析。確實需要評價計算機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四十  須達到下列(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1.獲省級表彰1次;或獲省級科技獎勵(定額內人員);或參與完成省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獲省級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1次;或參與完成(前6名)由省級有關部門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技術規范、規程1項。

2.獲市廳級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三等獎以上(定額內人員);或參與完成(前6名)市廳級以上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重點專項課題、科研項目1項,并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

3.獲縣級表彰2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縣區級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獲縣區級以上科技獎勵二等獎以上(定額內人員),參考其他業績;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縣區級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2項:

1.獲得與質量監督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1項。

2.參與完成省級有關部門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技術規范、規程1項。

3.參與完成的科研成果、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設計、新工藝、新品種等開發項目1項,通過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鑒定或驗收(以鑒定、驗收證書或文件為準),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4.參與完成市廳級以上質量監督工程專業重點專項課題、科研項目1項,并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或參與完成縣區級課題、科研項目2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

5.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的應用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或政策建議1項被縣委縣政府、市廳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采納,或獲得領導書面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廳級以上部門采納。

6.受聘為省級學術刊物編委1年以上;或擔任全省行業技術委員會、標準化委員會技術委員1年以上。

7.在省級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能夠反映個人專業技術水平的調查報告、工作總結等1篇(需由1名本專業在職在崗高級工程師簽署推薦意見)。

8.獲鄉黨委鄉政府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相關表彰1次。

9.獲市廳級技能競賽三等獎1次。

10.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獲得2次優秀等次。

11.指導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和產業技術聯盟等社會團體完成(前3名)團體標準1項;或指導企業完成(前3名)企業標準1項。

12.任現職前曾獲市廳級表彰或市廳級科技獎勵的,參考其他業績。

以上科技獎勵、專利、完成項目、標準以及智庫研究成果等,每達到1次就計算為達到1項晉升條件標準,論文、著作、表彰等不得累計計算。


第三節  破格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四十四  破格內容。主要是指:不具備規定學歷、未到達規定任職年限、未到達規定的總專業年限、專業明顯不對口等,但任現職后工作業績貢獻突出,可以單破、雙破、多破。破格晉升職稱,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1.任職年限。破格申報晉升職稱的,須至少在低一級崗位聘用1年。?

2.業績條件。破格申報人員符合本評價條件標準第四十三條正常晉升業績貢獻項數,之后每破1項再增加第四十三條業績條件標準第(一)款1項或第(二)款2項,論文、著作、表彰等不得累計計算。


 

第四十 申報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品德、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必須同時具備。業績條件標準如無特殊說明,均為任現職以來取得。申報人員的業績均計算到申報當年9月30日為止,該時間結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補報。申報人員在該時限之后取得的業績,可作為下次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

第四十  本評價條件標準中的“國家級”指以黨中央、國務院單獨或聯合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全國性”指國家部委面向全國該行業領域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省級”指省委省政府單獨或聯合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本條件標準將“市州級”和“廳級”簡稱“市廳級”。“市州級”指市州委、市州政府單獨或聯合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廳級”指省直廳局面向全省該行業領域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

第四十 為增強專業技術人才獲得感、成就感,適當區別省級和部級,獲省級獎勵按“全省知名”對待,獲部委以上獎勵按“全國知名”對待。對國家有關部委面向全國該行業領域開展的表彰獎勵、科技獎勵、項目等,按適當高于省級低于國家級對待,即按“全國性”對待。

第四十八條 本標準條件有關術語或概念的解釋:

(一)“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主要看是否有其他比較突出獎勵、課題項目、技術創新成果、智庫成果、專利、標準等業績做支撐;“參考其他業績”主要看是否有其他比較突出的專業技術業績做支撐。

(二)高質量工作總結:主要對任現職期間專業工作情況,尤其是工作成果和發展思路或方向等進行總結。一般應包括:基本情況、開展工作情況、已取得業績成果(按工作內容分述,重點描述突破性業績成果)、專業特長(經驗)、今后發展思路和努力方向等內容。

(三)幫扶基層經歷需由現用人單位出具意見。基層包括:縣(市、區)級及以下單位和甘南、臨夏州屬單位。

)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以鑒定驗收報告為準。

)評價條件標準中出現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級別。

)智庫研究成果被“采納”指被相關單位正式發文、公布實施。

(七)專利成果的認定以專利證書為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認定以登記證書為準。“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指授權專利。

四十九 使用“專家舉薦”業績的,須經3名以上同行業正高級專家(事業單位須為專業技術二、三級崗位,企業須在職在崗3年以上實名推薦。申報人書面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須經用人單位同意;市州職改辦、主管部門對申報人申請舉薦內容組織3名以上相關專家進行盲審,須經2/3以上專家同意;申報人申請舉薦的內容,必須是本次職稱晉升中未曾使用的業績;舉薦專家不得對用人單位未認可的、已定性的、未產生效益的業績進行舉薦。對舉薦不實的,將申報人、舉薦專家納入全省科研誠信黑名單,實行聯合懲戒

第五十條  破格申報專家推薦中,專家必須持全省范圍有效資格證書,且為在職在崗3年以上正高級專家。

第五十 科技獎項、榮譽稱號、課題項目、標準規范、定額人員、集體成果使用等認定,按《關于當前深化職稱改革工作中幾個具體事項的通知》(甘職改辦〔2018〕24號)執行;各類競賽、技能比武、比賽等以各級行政部門或各級行政部門委托相關部門組織的競賽、比賽為準。

省級重點人才項目、隴原青年創新創業人才項目按省級項目認定;市級重點人才項目按市廳級項目認定。

省拔尖領軍人才、省領軍人才按省級表彰認定;市領軍人才按廳級表彰認定。

第五十 權威期刊已調整為國內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SD)和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為準。核心期刊和省級期刊均不含增刊、副刊、特刊、專刊、專輯、內部期刊、論文集等。論文是否為國內核心期刊,以論文發表當年該期刊是否為國內核心期刊為準。2018年7月1日以前已經在我省權威期刊目錄范圍期刊發表的論文,可按國內核心期刊論文對待。

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執筆人(以期刊中標注為準)發表在1區和2區(根據中科院JCR期刊分區(大類))的SCI論文的,或發表在SSCI、A&HCI等期刊,對論文篇數不作要求。

省級論文以查詢國家新聞出版署公布的期刊結果為準。電子期刊不予認可。

“公開發行”是指:具有CN(國內統一刊號)、ISSN(國際統一刊號)的專業期刊。

代替論文是指:(1)代替國內核心期刊論文。一是獨立(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公開出版的本專業專著、譯著;二是獨立(或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獲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級以上部門采納的智庫成果(包括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政策建議等);三是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的;四是主持完成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填補國內空白的。(2)代替省級學術期刊論文。一是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的;二是獲國家發明專利(前2名)的;三是主持完成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填補省內空白的。

第五十  同一成果(項目、著作、教材)既通過鑒定又獲獎,或同時獲幾個級別的獎勵,只能按最高級別計算1次,不重復計算。

同一論文獲獎、同一先進稱號不得重復計算,同年度同一先進稱號按最高級別認定。

未明確個人地位、作用的集體成果獎,不能作為個人獲獎使用。專著、編著、教材不含論文集。前言或后記中未說明本人撰寫章節、內容或字數的,不作為本人業績成果。各類鑒定驗收、批復均以文件為據,證明材料不作為評審依據。

第五十 本評價條件標準未涉及的相關事項按國家和省上已有規定執行,國家和省上出臺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第五十  本評價條件標準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  評價條件標準自印發之日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