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整頓和規范建筑運輸車輛(包括渣土車、材料運輸車、商砼車等)管理,促進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4月10日,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綜合執法局、市運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隊聯合發布通告,針對全市范圍建筑運輸車輛揚塵、撒漏等管理工作作了嚴格的規定。要求從事渣土運輸的車輛必須加裝蓋板,實行密閉運輸,保證車容整潔;建筑運輸車輛必須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建筑運輸車輛必須取得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合格標志,做到尾氣達標排放;建筑運輸車輛進出工地必須全面清洗,嚴禁帶土或帶泥上路行駛;施工單位嚴禁租用無牌、無證車輛,對違規使用的施工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嚴厲處罰。環保、建設、綜合執法、運管、交警等部門對渣土車實行掛牌標號管理,并頒發車輛通行證。
對2017年6月1日后,還未加裝蓋板的車輛,不得從事渣土運輸。對不遵守本通告規定的建筑運輸車輛,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扣押、處罰。對暴力抗法的企業和個人,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