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積極踐行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根據水利部和甘肅省取用水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縣域實際,在全縣取水單位集中開展取用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突出整治未經批準擅自取水(無證取水)、取水許可到期未辦延續(已過期失效)、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未取得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擅自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以及歷次督查審計檢查等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專項整治行動自2020年3月開始,6月底結束。整治工作分清理自查、治理整改、清零銷號三個階段進行。
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各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 強化資金保障,確保按期完成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各階段的目標任務,通過集中整治,逐步解決水資源過度開發、無序開發、違規開發等問題,規范水資源開發利用行為,健全水資源管理長效機制,促進水資源科學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實現“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保障流域生態環境和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