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以及《天水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天水市紅十字會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1.開展備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在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救災、救助、救護工作;
2.開展募捐救助工作;定期開展貧困家庭送溫暖活動;
3.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群眾參加現場救護;
4.參與、推動無償獻血;
5.開展捐獻造血干細胞的宣傳、登記和聯絡工作;
6.開展捐獻遺體、角膜等人體組織的宣傳、動員和登記工作;
7.組織紅十字會員、志愿者在社區開展紅十字人道主義服務;
8.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甘肅省紅十字會條例》等法律法規; 傳播紅十字“人道、博愛、奉獻”精神。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紅十字會為市政府舉辦的社會救助團體,成立于1993年,現為副縣級建制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隸屬于天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員編制9人,實有9名工作人員,內設辦公室、賑濟科、組宣科三個科室。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預算99.72萬元,比2020年121.59萬元,減少21.87萬元,減少17.9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9.72萬元,比2020年116.59萬元減少16.87萬元,減少14.47%,主要原因是1.項目經費預算減少;2.人員職務職級和增減變動造成經費變化;3.本年度上年結轉經費為0萬元。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預算99.72萬元,比2020年121.59萬元減少21.87萬元,減少17.99%。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85.72萬元,比2020年基本支出預算88.59萬元減少2.87萬元,減少3.24%,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減變動造成經費變化。
2、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1年項目支出14萬元,比2020年項目支出預算33萬減少19萬元(含上年度項目結轉資金5萬元)。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
2021年項目支出14萬元(含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其中:綜合工作經費4萬元,其他紅十字會事業支出項目經費10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財政撥款)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9.72萬元,較2020年116.59萬元減少16.87萬元,減少14.47%,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項目經費增減變動造成經費變化。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9萬元,較2020年116.59萬元,減少9.65萬元,減少10.73%,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增減變動。
3.衛生健康支出4.06萬元,較2020年4.01萬元增加0.05萬元,增長1.25%,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減變動。
4.住房保障支出5.77萬元,較2020年5.7萬元增加0.07萬元,增長1.23%,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減變動。
(四)非稅收入
2021年本部門計劃征收0萬元, 2021年無非稅收入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0萬元,2021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0萬元。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費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比2020年0萬元未發生變化。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減0萬元,增長/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因公出國(境)預算費用。
2.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0年預算0萬元未發生變化。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本單位沒有公用車。
(二)培訓費
培訓費0.49萬元,比2020年0.45萬元預算增加0.04萬元,增長8.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單位業務工作相關法規條例等發生變動,業務培訓力度增大。
(三)會議費
會議費0.15萬元,比2020年0.15萬元預算未增加。
(四)機關運行費
機關運行費9.01萬元,比2020年預算9.01萬元增加0萬元,無變化。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天水市紅十字會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8.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天水市紅十字會13.13萬元;
(三)部門績效評價公開及進展情況
1.總體情況
2021年預算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4萬元,該項目已通過市級財政績效評價,占部門項目預算安排總額的100%。
2.項目基本信息
單位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4萬元。綜合工作經費4萬元,其他紅十字事業支出項目經費10萬元。
3.2021年項目資金的主要投向
紅十字會事業發展。
4. 項目績效總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甘肅省紅十字會條例》和甘肅省委、省政府關于印發《“健康甘肅2030”規劃》的通知(甘發〔2016〕41號)第三章第四部分預防和減少意外傷害。
為了提高我市在遭遇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時,有效解決群眾的生活困難,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生活必需品缺乏而導致的受災人員困境。
開展救援、救災的相關工作,協助人民政府開展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按照職責,及時完成物資采購,保障市級紅十字會有一定的物資儲備。
有利于紅十字會日常工作正常運轉,為做好紅十字會各項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
天水市紅十字會2021年預算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