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水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概況
2014年底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水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4]46號)和《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委發[2014]33號),將原市衛生局和原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職能合并成立天水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衛生和計劃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與規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執行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負責協調推進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劃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落實。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制定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范、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跟蹤評價,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四)負責組織擬訂并實施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完善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范、標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范,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全市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系,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制定本市基本藥物的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市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
(八)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擬訂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衛生和計劃生育系統領導班子、職工隊伍、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漆t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十二)擬訂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配合院校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指導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范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負責擬訂計劃生育目標管理方案,組織計劃生育工作考評,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協調促進全市健康服務業發展;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參與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及相關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實施國家中醫藥養生保健旅游創新區建設,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
(十六)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負責患者權益維護,保障患者在就醫過程中的基本權益。
(十八)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市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領導小組等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7年年底有在職人員91人,其中:委行政編制42名,后勤服務事業編制5名,實有行政人員47人,掛靠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44人。
(二)機構設置情況
2017年底直屬單位共11個:市第一醫院、市第三醫院(市精神病醫院)、市第四醫院、市第五醫院(市傳染病醫院)、市中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市中心血站、市衛生學校、市紅十字會。以上均為財務獨立核算單位。
二、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天水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共計財政撥款收入1666.8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66.87萬元;占100%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共支出1794.8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22.99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1467.89萬元;上年結轉和結余373.88萬元,2017年年末結轉和結余245.87萬元,其中: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232.58萬元、基本支出結轉13.29萬元。
其中:基本支出1346.39萬元,占75.01%;項目支出448.49萬元,占24.99%。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666.8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17.47萬元,增長15%;其中:一般性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66.8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四)一般性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性公共財政撥款支出1794.88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849.39 萬元,減少32.12 %;完成年初預算138.29 %,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1、政策性增資; 2、本年度新增項目較多,中央、省級衛生計生專項資金支出較大,此項經費未列入年初預算;3、使用上年結余結轉資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46.3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98.5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41.58萬元,主要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購房補貼、采暖補貼、其他對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商品和服務支出206.2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六)2017年“三公”支出決算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7.07萬元,決算5.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 82.1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三公”經費減少。本年無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上年394004.28元,本年20739.03元,降幅94.74%,公務接待費上年46809元,本年37447.2元,降幅20%。
1、 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我單位無出國(境)公務活動,出國(境)支出0元。與上年同期一樣。原因是本年度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的人員。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7年我單位進行了公務用車改革,現在我單位無公務用車。2017年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20739.03元,較2016年394004.28元減少373265.25元,減少94.74%。
該項費用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進行了公務用車改革。
3、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2017年公務接待費3.74萬元,較2016年接待費4.68萬元減少0.94萬元,下降20.08%。減少的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控制接待范圍,減少接待費用,主要接待省級醫療專家調研、上級單位檢查、兄弟單位學習。
其中國內公務接待共9批次,接待62人次,接待批次增加3次,接待人數較上年增加,接待費用減少0.94萬元,原因是控制接待范圍,減少接待費用。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我單位政府采購支出37.03萬元,比上年增加27.57萬元,漲幅291.44%。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7.03萬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辦公設備超過使用年限需要更新及信息化建設需要購置設備。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單位資產總額809.9萬元,其中:我單位公務用車0輛,本年無購置公務用車。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單價10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2017年我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06.24萬元,比上年減少96.89萬元,減少31.96%,主要原因是:1、公務用車改革導致車輛運行維護費大幅減少;2、加強管理,壓縮辦公經費支出,勤儉節約。
2、2017年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行政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七)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八)一般公共服務(類):指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財政管理活動的支出。
(九)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指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用于離退休人員的經費。其中: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十一)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款):反映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中醫等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具體指省衛生計生委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衛生與計劃生育工作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機關服務(項):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方面支出。
(十二)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 公共衛生(款):反映公立衛生支出。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項):反映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所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支出。
衛生監督機構(項):反映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所屬衛生監督機構的支出。
應急救治機構機構(項):反映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所屬應急救治機構的支出。
采供血機構(項):反映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所屬采供血機構的支出。
重大公共衛生專項(項):反映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支出。
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衛生方面的支出
(十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反映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其他醫療保障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四)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中醫藥(款):反映中醫藥方面的支出。
中醫(民族醫)藥專項(項):反映中醫(民族醫)藥方面的專項支出。
其他中醫藥支出(項):反映中醫(民族醫)藥專項支出以外的其他中醫藥支出。
(十五)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反映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十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反映處上述項目以外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
(二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四、天水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7年度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要求,我委組織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9個,共涉及資金1935.3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90%。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委對以上試評項目,通過強化組織保障、建立完善制度、嚴格目標審核、組織中期監控、完善指標體系等方面保證評價工作質量。從評價情況來看,各試點單位能夠按照批復的績效目標組織實施,措施得力,績效明顯,各項管理制度健全,項目管理程序規范,資金使用合規,完成了年度的預期績效目標,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達到了預期結果。
3、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以我委重要項目“基本公共衛生項目市級配套”為例。
(一)目標任務量完成情況
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電子建檔率達到75%以上;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保持在90%以上;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別達到35%和30%以上,規范管理率分別達到50%以上;按照“應管盡管”原則,將居家治療重性精神疾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全部納入管理;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40%以上;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比例達到95%以上;報告發現的結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藥患者)管理率達到90%以上;居民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知曉率達到90%以上,滿意率達到80%以上;基層醫務人員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應知應會程度達到95%以上。
(二)目標質量完成情況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關。項目實施以來,促進了居民的健康意識,提高了居民的不良生活方式,逐步樹立了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減少了健康危險因素,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及慢性病的發生和流行,轄區群眾和衛生技術人員對項目滿意率達到95%以上。公共衛生服務充分發揮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運行保障效果。
(三)目標進度完成情況
項目實施前,我委在市縣鄉均制定了2017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和績效考核辦法,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成立了項目辦公室及領導小組,加強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員的配置,落實了工作職責。建立健全了項目督查檢查制度、資金管理制度、培訓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各縣區高度重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成立了以衛生計生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各實施單位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制訂項目實施方案和考核辦法,明確職責,健全制度。使項目工作按照流程有序開展。
項目實施中,全市切實加強了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組織領導,完善了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工作機構,落實目標責任制,明確職能分工,做到人員分工清楚、工作職責明確、項目服務規范。為促進全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任務的落實,分別抽調市衛計委、市疾控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和市婦幼保健院專業人員,組成考核組,由分管領導帶隊,對各縣區全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了考核。各縣區分別對轄區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了半年和全年考核。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規范要求,定期開展了對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技術指導和督導考核。各級對督導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以考核促進項目運行規范化,實行考核結果、工作服務量與補助資金掛鉤,充分調動基層醫療機構實施項目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了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項目工作質量。
項目實施后,我市轄區群眾和衛生技術人員對項目滿意率達到95%以上,逐步樹立了居民的自我健康管理理念,減少了居民的主要健康危險因素,預防和控制了傳染病及慢性病的發生和流行,在使城鄉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衛生服務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4、項目效益情況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關。項目實施以來,促進了居民的健康意識,提高了居民的不良生活方式,逐步樹立了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減少了健康危險因素,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及慢性病的發生和流行,轄區群眾和衛生技術人員對項目滿意率達到95%以上。公共衛生服務均等項目發揮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運行保障效果。
五、天水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7年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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