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雯委員:
你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天水市公共場所母嬰室建設的提案》收悉,現就議案中涉及我委工作職責部分答復如下:
一、我市醫療機構母嬰設施建設基本情況
我市市直醫療機構應設置母嬰室6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6個,縣區醫療機構應設置16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16個。按照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推薦標準,市直醫療機構母嬰室設置情況比縣區醫療機構合理,更能體現對育齡婦女的關懷。
市一院除衛生間沒有內設折疊的嬰兒整理臺外,其他均按推薦標準設置。
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和市五院沒有達到面積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的要求,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中醫醫院和市婦保院沒有呼叫設備、衛生間內沒有設折疊的嬰兒整理臺,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中醫醫院和市婦保院沒有提供熱水的洗手臺,市婦保院沒有內設嬰兒床,市三院、市五院和市中醫醫院沒有設置無障礙洗手間,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和市中醫醫院沒有配備恒溫空調設備。
縣區醫療機構的設置相對好于婦幼保健機構。麥積區、秦安縣和清水縣婦保院母嬰室面積均小于10平方米的要求,大多母嬰室僅設置尿布臺、嬰兒床、座椅和桌子,沒有能提供熱水的洗手臺和無障礙洗手間,也沒有設置空調和呼叫設備。
二、存在的問題
1.2016年11月15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等10部門下發《關于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指導發[2016]63號),2017年4月17日甘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部門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等10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甘衛發[2017]91號),我市于2017年啟動醫療機構母嬰設施建設工作。但國家僅出臺的是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推薦標準,甘肅省尚未出臺統一的建設要求。同時,各醫療機構在進行規劃方案設計時忽視這部分內容,前期沒有進行單獨母嬰設施的規劃,致使目前要規范母嬰室建設,改建、增設存在一定困難。
2.目前我市各級醫療機構中人民醫院、中醫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均設置有母嬰設施,但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覆蓋率較低,設施較為簡陋。
3.宣傳引導方面有待加強。母嬰設施是公共服務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既是對婦女兒童的尊重和關愛,也是完善三孩政策配套措施的迫切需要,但由于宣傳引導力度不夠,各級政府和全社會對母嬰設施建設的重視不夠。
三、建議
1.建議市發改委牽頭,組織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婦聯等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組織編制母嬰設施專項規劃。建立政府主導,社會、企業和個人共同參與的建設機制,進一步推進完善公共場所母嬰室建設。將母嬰室的分布和數量納入城市規劃中,將公共場所設立母嬰室作為公共服務發展的硬性指標,在車站、廣場、商場、醫院等公共場所設置母嬰室的問題。對母嬰室的面積和必備配套設施作出統一規范,將建造母嬰室列入設計規劃中。
2.制定建設標準,確保母嬰室質量。目前國家、省暫未出臺相關的母嬰設施建設標準。建議相關部門在組織編制母嬰設施專項規劃時,參考國家和其他已出臺相關標準的省市,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建設標準。
3.堅持問題導向,做好服務管理。新增或改擴建母嬰室,按“誰建設誰管理”的原則統籌資源、強化協調、健全服務體系,提高服務水平。
4.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氛圍。通過新聞報道、公益廣告等形式,廣泛宣傳建設母嬰設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開展多種形式的“世界母乳喂養宣傳周”、“全國母乳喂養日”等主題宣傳活動,保護、促進和支持母乳喂養,在各醫院產科、婦產科、計劃免疫、兒保門診等醒目位置設立宣傳展板,普及母嬰設施安全使用知識,展示公共場所母嬰室分布圖。
天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9月1日
抄送: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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